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将全部完成搬迁改造工作。 《方案》明确了搬迁改造的时间表。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其中,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0年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年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