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8〕32号
各市安监局: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危险化学品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确保双体系实际运行效果,省安监局决定部署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双体系建设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估方式和内容
省安监局委托部分具备条件的省级标杆企业成立的第三方服务机构,面向省内同行业企业开展双体系建设评估工作。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双体系组织机构建设、体系文件编制、全员培训、风险点排查确定、危险源辨识分析、风险评价、风险控制措施确定及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清单编制及治理、信息系统应用、体系运行与考核等情况,重点评估企业双体系运行现状及考核情况。
二
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双体系建设评估工作自3月底开始至10月份,分阶段进行。
(一)确定评估企业名单。第一批,确定委托中石化齐鲁分公司、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鲁南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等6家省级标杆企业,分别组织对55家原油加工企业、48家合成树脂企业、53家农药原药生产企业、43家环氧丙烷企业、18家合成氨企业、38家煤焦化企业开展评估(具体企业名单和时间安排见附件1)。第二批评估企业名单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评估实施阶段(3月下旬至9月底)。各第三方服务机构要制定严密的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评估对象、行程安排、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评估工作。每家企业评估工作结束后,编制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双体系建设、运行及考核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建议),留存相关资料,建立评估工作档案,形成“一企一册”。
(三)总结巩固阶段(10月份)。评估工作结束后,第三方服务机构要编制行业评估总结报告,深入分析行业企业存在的普遍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方案建议及下一步努力方向,为各级安监部门开展双体系执法提供技术支持。省局危化处对全省各行业企业评估工作进行审核。
四
工作要求
(一)各市要高度重视评估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按照评估时间安排和《第三方服务机构评估工作联络表》(见附件2),提前做好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被评估企业双方的联系衔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评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市将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名单于3月26日前报省局危化处。
(二)第三方服务机构要迅速组织力量,选派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管理经验丰富的骨干力量组成评估工作组(每组3-5人),严格按照规定的评估内容和时间安排开展评估工作,确保技术服务的专业水准和质量。
(三)被评估企业要主动与第三方服务机构衔接,认真配合做好评估工作,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估。通过评估的企业,要不断完善、持续运行双体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未通过评估的,要组织力量积极进行整改,逐条逐项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1个月出具整改报告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复核。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完成整改的企业,要与同行业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技术服务协议,由专业服务机构进行专题辅导。
(四)为准确掌握全省2109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行业分类情况,请各市认真填写《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行业分类统计表》(见附件),于3月30日前报省局危化处。
请迅速将本通知转发至各县(市、区)安监局和有关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