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季度,全国事故总量、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同比实现“三个下降”,大部分行业领域、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较为稳定,特别是一季度全国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3月份全国未发生重大事故,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开局良好。
据应急管理部统计司统计,2018年一季度,全国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490起、死亡6329人,同比分别下降16.2%和12.0%。其中,重大事故发生4起、死亡43人,同比分别下降42.9%和50.6%;较大事故发生135起、死亡558人,同比分别下降9.4%和2.8%。
但是各地安全检查的脚步一直没有停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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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安委办对枣庄开展一周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检查
记者从山东省安监部门了解到,根据枣庄市薛城区泓劲商贸有限公司发生“3.27”较大爆炸事故和省政府约谈枣庄市政府有关要求,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从今天起对枣庄市开展为期一周的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通过督导政府、执法检查、暗查暗访、核查举报、宣传报道、“回头看”等多种方式,督促枣庄市各级政府和企业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积极打击违法行为,整改各类问题,消除安全隐患,推动枣庄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山东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前曾发布通报称,按照有关规定,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3.27”起事故调查挂牌督办,将枣庄市薛城区列入山东省安全生产重点关注县。枣庄市政府要加快事故调查处理,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事故调查报告要及时报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审议,按程序向社会公布。
通报认定,“3.27”较大爆炸事故是一起典型的租赁厂房(仓库)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事故,要求各级政府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一次专项行动,加强对租赁厂房(仓库)和停产复工企业的排查整治。排查重点包括:停产停工企业是否按规定复产复工或假停真产;闲置厂房、仓库是否违规租赁生产经营;是否逃避淘汰落后产能转移生产能力;是否利用淘汰、闲置危险化学品装置、储罐等非法生产经营;是否存在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场所;是否存在名义上为一般工商贸企业,实际上从事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和使用的非法违法行为。
据了解,枣庄已于3月底启动全市范围的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废弃厂房(仓库)83万平方米、租赁厂房(仓库)150万平方米,各类生产经营单位7620家次,查出“三不明”废旧罐体86个,存在较大隐患企业200余家,依法停业整顿23家、取缔关闭1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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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将在24小时内被刑拘
来自重庆市市安监局的消息,从今年起,重庆市发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将启动安全生产行刑衔接联席制度,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等的责任人将在24小时内被刑事拘留。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是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或者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相关人员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将线索移交到公安司法机关立案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因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死亡一人、重伤三人、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以上的,都应当移交公安机关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由于配套制度不完善等原因,部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过程中,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在民事赔偿后只进行了行政处罚而没有移交追究刑事责任。为了强化执法、落实责任,补短板,市安监局联合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印发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按照文件要求,未来,对造成一人以上死亡事故的有关责任人,一律依法启动责任追究调查;对涉嫌犯罪的责任人,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经调查未追究责任的有关责任人,一律在调查报告中作说明并公示;凡是违规不提出、不移交、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对有关单位负责人一律追责问责。
重庆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启动安全生产行刑衔接联席制度,意味着今后凡是在重庆违反国家规定因而导致事故的人员,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工作人员,不管是单位负责人还是一线工人,除了民事赔偿和行政罚款,还有可能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安全生产事故不再是“花钱买平安”“花钱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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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
春季气候多变,风强物燥,不利气象因素增多,极易诱发各类火灾事故;目前又值节后复工复产旺季,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日渐频繁,建设项目集中开工,机动车保有量大,过境车辆特别是危险品运输车、重载车多,各类不安全因素叠加,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为确保全市春季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济南市日前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
据了解,济南市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一手抓当前、防事故,一手抓长远、强基础,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其中在危险化学品领域,要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重点整治具有危险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企业,控制安全风险,督促危化企业强化安全检查,严格安全评估,不放过一个车间、一个班组、一台设备、一个环节,严密监控,严加防范,形成科学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
当地明确,全市要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重拳整治各类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4月8日至20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对各县区春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大检查,全力推动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不断深入;4月20日至6月底,济南市还将分阶段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不间断的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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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利用3个月时间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全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近日,临沂市安监局出台措施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从四个方面坚决打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重点领域整治、“双重体系”建设和夯实基层基础“五场攻坚战”。
据了解,2018年市安监局将继续以强势执法助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明确执法检查企业和监督检查职责。以执法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和“两个体系”建设,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安全隐患,严格做到“五个一律”。抓好重点检查单位的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风险和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严重超标的生产经营单位、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自3月上旬起,利用3个月时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全市执法人员,重点组织专家、抽调各县区执法骨干,开展四次异地执法检查活动,跨县区开展互查活动。
同时,开展执法监察培训,以教育培训促进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继续推广现场执法演示、文书制作、专家讲解点评相结合的培训新模式,组织开展全市执法办案人员专题培训。继续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和案卷评查活动,着重锻炼全市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运用能力、文书制作能力、事故调查能力、案件办理能力,推动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提升。突出执法办案和举报核查重点,以动态考核激励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增强,继续把办理大案要案作为工作重点,加大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查处力度;加大对拒不整改和重大隐患整治不力的查处;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畅通举报渠道。进一步优化举报办理流程,严格兑现举报奖励政策,大力鼓励广大职工群众通过12345政务热线、市长信箱、局长信箱等渠道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增强发现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