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溴系阻燃剂的几大重要事件
1:新型溴系阻燃剂的研发从未间断
新型聚合型(大分子)溴化阻燃剂已被成功开发用于替代六溴环十二烷,由于分子体积太大很难穿透生物细胞膜去参与体循环及新陈代谢,因而不能对有机生物体构成伤害,所以更具环境友好性。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火灾事故隐患日益凸显。防火安全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面临的重要课题。而在易燃材料中加入阻燃剂,使其成为难燃材料,已成为从源头上控制火灾发生的重要手段。
2:防火安全离不开阻燃剂
阻燃剂能够使火灾的发生率大大降低,延缓火灾蔓延的速度和火灾强度。延长人们的逃生和反应时间,增加生还机会,并为消防人员的营救赢得更多时间,从而降低伤亡。
各国相关防火法规和标准都强制规定电子设备、建筑、交通工具中相应塑料部件“必须”满足阻燃防火要求,也就是必须添加阻燃剂。
据欧盟委员会评估,过去10年中,阻燃剂的使用使欧洲的火灾死亡人数减少了20%。
阻燃剂的功效已被证实。美国国家标准局商务处对五类产品进行了火灾测试,测试旨在检测阻燃剂的整体功效。结果表明,与呆在无阻燃材料房间的人相比,呆在有阻燃材料房间中的人逃生时间平均高出15倍。
2009年由英国政府进行的Greenstreet Berman研究表明,自英国为提高消防安全要求而颁布《家具与室内陈设消防安全法规》后,在2002年至2007年间,火灾死亡案例年均减少54例,非致命烧伤案年均减少780例,火灾事故年均减少1065例。
3:溴系阻燃剂在欧美等发达经济体仍广泛使用
联合国方面,《斯德哥尔摩公约》目前有禁用期限的溴系阻燃剂只有的六溴环十二烷。
欧盟方面,REACH中的高关注物质授权清单涉及的溴系阻燃剂目前只有六溴环十二烷,候选清单涉及的溴系阻燃剂目前只有十溴二苯醚。
欧盟的RoHS指令限制了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两种溴系阻燃剂在电子电器中的应用。
中国的RoHS——《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限制的也是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两种物质,而非整个溴系阻燃剂。
以此,没有任何法规对溴化阻燃剂有歧视或声明支持无卤化。在70多种商品化溴系阻燃剂中目前有全面禁用期限的只有一种六溴环十二烷,其他溴系阻燃剂仍被广泛使用。
4:溴系阻燃剂的正常使用及回收环节没有增加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
只有个别结构溴系阻燃剂在一定条件(比如不完全燃烧)下燃烧才能形成二噁英,阻燃剂在正常使用状态如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会释放二噁英则纯属没有任何科学依据的无稽之谈。化学物质之间的转换是有条件的,任何一种溴系阻燃剂在常温下都不可能通过化学反应生成二噁英。
欧洲大规模塑料垃圾焚烧试验证明:共燃所产生的各种二噁英和呋喃与垃圾的溴含量没有直接关系。
任何物质燃烧都会释放各种有毒有害气体如一氧化碳等。美国国家标准局(NIST)对一系列含有以及不含有阻燃剂的产品进行了测试:阻燃剂产品所释放的毒气总量比非阻燃剂产品少1/3;一氧化碳排放量要少一半左右;烟的生成量大致相同。
最近美国西南研究所MatthewBlais和KarenCarpenter博士的研究表明:软垫类家具中的泡沫添加溴系阻燃剂燃烧时没有增加二噁英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
5:含有溴系阻燃剂的塑料可回收性优于其他阻燃体系
含有溴系阻燃剂的塑料可以被分拣、回收或能量复原。电子电器产品中最常用的溴系阻燃剂都可以经过综合废品处理系统处理。欧盟的风险评估报告显示,含有阻燃剂的电子电器设备可以用环保的方式进行处理,可以符合废旧电子电器设备指令(WEEE)要求和欧盟严格的排放规定。
相对其他阻燃剂而言,溴系阻燃剂表现出更优越的可回收性和稳定性。含有溴系阻燃剂的塑料经回收后可以保持与原始材料相同的机械性能和防火等级。日本,美国和欧洲的研究表明含溴系阻燃剂的塑料经过多次回收再利用环节后仍保持其机械特性和阻燃特性。
6:溴系阻燃剂适用于几乎所有需要阻燃的材料
阻燃剂的选择要兼顾诸多因素,比如与材料的兼容性,性价比,满足防火要求的能力,存储过程中保持阻燃性能的稳定性。不同阻燃剂根据其阻燃机理、与被阻燃材料的相容性等不同条件适用于不同被阻燃材料,溴系阻燃剂由于可以直接干扰燃烧的链式反应而广泛适用于阻燃各种材料
盲目进行替代不仅没有必要,反而可能存在新的风险。相对于应用时间较长的溴系阻燃剂,其他类型阻燃剂的毒理及对环境的影响研究较少,阿姆斯特丹大学最近的一项研究表明卤系阻燃剂的替代品往往缺乏足够的生态毒性测试。
2010年松下电器就曾经为迎合无卤要求而在其冰箱产品中使用红磷阻燃剂替代溴系阻燃剂,结果造成火灾隐患而不得不在当年召回36万台冰箱,并在更换的部件中重新使用溴阻燃剂。
7:绝大多数溴系阻燃剂经过严格评估证明对人体及环境无害
溴系阻燃剂包括70多个品种,化学品的独立研究及风险评估都是基于单一化学物质而不是一类化学物质,笼统地断定一大类物质都有毒是不科学的和不负责任的。
绝大多数溴系阻燃剂不带有有毒标签,许多溴系阻燃剂的急性毒性甚至低于食盐,比如用量最大的溴系阻燃剂---四溴双酚A。
2006年欧盟对四溴双酚A的风险评估得出结论:它在使用过程中的释放量可忽略不计,对人体健康不构成威胁。2013年底,加拿大政府公布了对四溴双酚A的风险评估报告,结果显示四溴双酚A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没有威胁。
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食物链中的污染物小组在过去两年内对食品中可能存在的溴系阻燃剂做了大量的评估。他们的结论是:大多数被评估的溴系阻燃剂不存在健康隐患,其在食品中的存在不太可能引起担忧。这里包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六溴环十二烷和四溴双酚A。